C013 被資遣後的第二天 / The Next Day After Retrenchment

沒錯,裁員就是裁員,沒什麼好遮遮掩掩的,一般人避諱提及的事我覺得更應該去討論,因為又不是在面試問答。

前一晚真的很難入睡,因為大杯特調咖啡實在太大杯了,我在當下竟然是想要灌咖啡而不是灌酒,同樣都是很母湯,灌酒會比較好睡但很貴。

去年就陸續聽聞科技大廠裁員的消息,以及最近這股浪潮燒到台灣,但我也沒特別留意關於資遣費(Severance pay)有多大包,直到今天我才開始在網上搜尋。一邊查一邊覺得懊悔:如果可以動動嘴就讓package變大包那該多好。歐美公司有過協商資遣費超過1年才達成協議,新加坡據說很難因協商而有所增益,但至少可以把協商這議題搬上檯面讓資方重視。只是後來我才發現從法規上新加坡政府在這部分的規定是偏資方的。

台灣勞基法有規定資遣費的最低門檻是每服務一年給半個月,類似的規定在亞洲各國也都有,但是新加坡政府是「鼓勵」公司每服務一年給兩週到一個月薪水,而且這項鼓勵是給服務年滿2年以上的員工,對於未滿2年的員工......公司「能夠」出於善意給予報償(Those with less than 2 years’ service could be granted an ex-gratia payment out of goodwill.),言下之意就是給不給都可以。

所以只要公司有給,都可以說是優於規定了。相比前一陣子美名盛傳的美X好幾個月起跳,我的真是......優於規定呢😅。事後講說應該要求什麼的很簡單,但我當下沒有反駁的餘力,情緒還處在受驚嚇的狀態,畢竟是人生第一次嘛😳。同樣讓我感覺「早知道就XXX」的是當初來新加坡時的relocation package沒有談很好,但也是跟同事聊過才知道有些要求可以提,希望不久的將來我就能洗刷我的遺憾。資遣也是學到一次經驗,人生難保不會遇到第二次、第三次,以後上班我就先背好勞基法規定才不會被殺的措手不及。

另外一個我糾結的點是DnD (Dinner and Dance),新加坡的尾牙似乎都是這樣叫。理論上尾牙會辦在12月份來酬謝員工一整年的辛勞,但公司覺得12月辦比較貴,因此傳統上都會挪到3月下旬,所以我就吃不到了。好想知道新加坡的尾牙會吃多好喔,還有比聖誕節跟農曆新年更大的抽獎也沒有了😤😤😤。

我覺得慶幸的是,不管我未來還在不在新加坡工作,至少我在這一年半裡面,把握機會在去看了很震撼的國慶表演,以及疫情後終於回歸的跨年煙火。如果我是個怕東怕西的人,我就會避免去這些人擠人的場所(還可能增加中Covid的風險),但我非常高興我去了。與其安於自己的舒適圈,把握機會去做那些不做就會後悔的事更加吸引我。

被資遣後簽證也被割掉了,現在算是轉換為旅遊簽只能待30天,接下來的日子該怎麼走我好像開始看到雛型。有幾件事我要在這段期間完成,計劃正在一點一滴拼湊而成,也可以開始執行了......。

圖文不符之妹子們排冰淇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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